嫁給兩內地漢 賺四萬醫藥費 女子救愛犬 兩度假結婚
現年26歲的女被告蔡顯儀,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兩項串謀欺詐罪。根據求情,被告自小與家人感情要好,惜17歲那年父親去世。父親生前曾送她一隻寵物犬,由於小狗長得趣致,加上睹物思人,被告花盡心機照顧愛犬,彷彿將對亡父的感情投射到愛犬身上。
惟06年被告愛犬疑因誤吃東西得急病,屙血垂危,需不斷接受治療。當時20歲的被告只是月入8,000元的接待員,薪金幾乎都給予母親作家用,實在無力負擔高昂醫藥費。
剛巧一名男中介人邀請她參與假結婚,被告把心一橫答應,在06年8月及10月,分別在內地及本港與兩名內地男子登記結婚,並協助他們以探親為名申請來港。被告事後共獲四萬元報酬,大部份用作醫治愛犬,可惜愛犬最終不治。直至去年3月,入境處調查而揭發事故,並拘捕被告。
代表被告的大律師陸景弘求情指,被告真心後悔,案發後經常參與公益及教會活動,惠澤老幼。學歷不高的她亦發奮圖強,被捕前任職銀行業務代表,月入達24,000元。